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0年度拟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4,406,809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400,322,042.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515,403,188.3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
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6月30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烟标印刷包装及相关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成为国内烟标印刷行业的领先企业,也是行业内产业链最完整的印刷包装企业之一,已形成以烟标印刷包装为核心,涵盖医药包装、食品包装、酒包装等在内的中高端印刷包装产品和材料研发、设计与生产相结合的业务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除继续做好包装产业板块的经营外,亦积极发展包括乳制品、消费投资基金、电子烟及新型烟草制品等在内的业务板块,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烟标印刷包装主业经营模式的形成主要基于烟标印刷行业的下游卷烟企业目前广泛实施的招投标政策,通过参与下游卷烟企业组织的招投标获取订单,并按照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和销售。公司已建立起覆盖纸品、基膜、油墨、涂料、电化铝、镭射膜、镭射转移纸、包装印刷设计和生产的全产业链条,不仅有效满足集团内部对于包装印刷生产原料的需求,而且形成了规模化的对外销售,为公司在成本控制和产品质量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在药包材和其他包装业务方面的主要经营模式是在通过资质、体系、生产现场等方面的考核后成为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并通过产品打样、报价及与其他供应商的比价获取订单,按照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和销售,其中药包材产品在正式供货前还需要与制药企业进行产品关联申报,完成关联审评审批备案。
公司拥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涵盖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等在内的各个环节,在深圳建设有先进的设计开发中心,并且在广东、湖南、贵州、吉林、云南、广西、江苏、重庆等省份或者直辖市建立起区域性生产基地,随着全国性生产基地布局以及集团化管理的推进,规模效益逐步得到提升,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优势地位,更好的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包装解决方案。
印刷包装行业是巨大的制造业体系,同时也是贯穿于国民经济生活各大领域的、历史悠久的行业体系,涉及众多细分产业领域。上游主要包括原材料生产企业、印刷包装设备制造厂商等,其供应产品的价格波动会影响印刷包装行业的生产成本;下游基本涵盖消费领域。印刷包装作为商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按配套服务产品的不同分为烟标、医药包装、食品包装、酒包装、电子消费品包装、化妆品包装等,也可按材料的不同分为纸包装、塑料包装、金属包装、玻璃包装等。近年来结合数字化、智能化等新增功能,其被赋予了更高的产品独立价值,印刷包装行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公司主营的烟标印刷包装业务是印刷包装行业的细分子行业之一,作为卷烟产品定位、品牌宣传的重要载体,烟标产品的生产相比较其他印刷包装产品的生产过程,具有高稳定性、大批量、多批次、高精度、高防伪和环保性强等特点,在印刷设备、设计工艺、环保水平等方面对比其他印刷包装细分行业有着更高的要求,行业准入门槛较高。作为下游烟草行业的重要供应商之一,烟标印刷包装行业发展与烟草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
报告期内,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虽然全球经济形势动荡、国内经济发展也出现一定的波动,但下游烟草行业整体经营态势良好,国内烟草消费市场整体保持平稳。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国内卷烟累计产量达到23,863.7亿支,同比增长0.9%。烟草行业营业收入达到11,433亿元,同比增长3.1%;利润总额为1,156.3亿元,同比增长25.4%。
随着卷烟产品品牌结构不断升级,烟草客户对烟标产品的防伪技术、环保要求、设计与品牌传达力要求日益提高,烟标生产企业的经验与资质、研发创新能力、设计能力愈发重要。同时受烟草客户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及招投标政策的影响,烟标印刷包装行业也承受了一定的经营压力,行业内设计服务能力强、技术水平高、质量控制严、响应速度快,能满足不同卷烟品牌烟标印刷需求的优质企业,虽然受行业整体的影响导致经营承压,但将会获得较好的发展机会。
医药包装行业是公司近期外延式并购发展重点关注的领域。随着中国医药行业的高速发展,药用包装材料和容器产业作为医药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受下游需求的驱动,医药包装行业已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产品门类比较齐全、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市场需求旺盛的细分包装产业,市场规模上千亿,其中塑料包装和金属及其复合材料包装占比在60%以上。近年以来,国家医药包装的审批制度向关联审评审批转变,为避免昂贵的试错成本,制药企业客观上需要选择优质的医药包材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共同注册并参与审评,综合实力较强、技术水平领先、质量更有保障的药包材企业竞争优势明显。随着国家对医药行业及药品包装行业的监管日趋规范与严格,未来存在进一步提高医药包装企业准入门槛和监管标准的可能,从而推动行业加速进行技术创新、品质升级、集中度提升。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医药行业防疫抗疫领域的需求迅速增长,相关领域的医药包装及医用防疫产品随之迎来强劲的市场需求,随着国内外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医药包装行业也将步入稳定发展的阶段。同时,由于全球供应链在疫情中所暴露的风险,医药行业客户更加注重供应链的本地替代,国内的龙头医药企业将发展及培养本地包装供应商;另一方面,针对国内药品一致性评价及带量采购的广泛推行,医药企业对于成本控制的需求提升,更多的医药企业转换采购思维,选择合适的医药包装,以量换价减少供应商数量、加强单一供应商的供应能力,成为医药企业降低包装成本的趋势。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黄晓佳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6,185,727股系通过沪股通方式持有,已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中减少计算该部分股份,并将其归在黄晓佳先生名下。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大包装与大消费产业双轮驱动发展”的战略,结合各个业务板块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经营规划,力求降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实现平稳、有序发展。各业务板块的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在下游烟草行业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及招投标政策的背景下,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烟标印刷业务板块承受了一定的经营压力。公司发挥全国范围内各个生产基地之间的生产调度、资源配置与管理协同,内部深挖成本管控潜力、开源节流,在积极响应烟草客户降本需求、为客户让利增效的同时,确保烟标印刷包装业务整体的稳定。2020年度,公司烟标产品合计对外销售298.57万大箱,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214,288.88万元。
报告期内,下游烟草客户的招标工作继续深化国家烟草局“应招尽招、全面开放”的政策,招标工作的要求持续提升。鉴于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性,公司完善了投标工作小组的组织架构、梳理改进投标工作流程、对风险点进行识别与防范,为后续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机制与制度的保障。公司积极参与下游烟草客户组织的招投标,2020年度共参加30家烟草客户发起的合计122个项目投标,依托良好的企业资质、生产管理服务能力及成本控制优势,公司合计中标项目51个,其中包括“云烟”、“芙蓉王”、“双喜”、“兰州”、“黄金叶”等知名卷烟品牌,并通过招投标新增客户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其8款产品。
经过前期的拓展与培育,公司烟草创新产品的印刷包装业务已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烟草创新产品业务,于报告期内生产细支烟、中支烟、短支烟、爆珠烟等烟标产品约53.73万大箱,实现销售收入约人民币6.04亿元,同比实现较好增长。
此外,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在海外的蔓延,对公司海外烟标市场业务的拓展也带来一定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烟标产品出口销售收入人民币3,901.26万元,烟标产品出口地区包括香港、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地区。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医用防护物资及医药产品的市场需求出现大幅度的提升,也带动医药包装行业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首键药包75%股权、华健药包70%股权的并购,实现对首键药包和华健药包的协同整合,通过产业链协同等优势为千叶药包、首键药包、华健药包的发展赋能,并加快建立与集团一体化管理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模式,提升其业务效益。三家药包材子公司均实现良好的业绩增长,并完成了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
报告期内,社会化包装业务也实现了新的突破与发展。公司充分发挥全国性生产基地布局优势,在配套服务烟草客户的同时,鼓励各个生产基地积极开发当地及周边客户并拓展新的细分业务,以点带面,进一步完善公司大包装产业板块的布局,实现集团整体效益最大化。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西牛王依托技改搬迁完成后在技术、设备、产能方面形成的竞争优势,充分利用西南地区的客户资源,积极开拓医药包装、酒包装、茶叶包装、食品包装等社会化包装业务。除为同济堂、益佰制药、汉方药业、老干妈、味莼园、贵茶茶业等知名企业提供包装服务外,2020年贵州西牛王进入贵州茅台的供应商体系,产品打样、送样、竞标等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围绕贵州省酱酒包装旺盛的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贵州西牛王将以酒包装业务作为切入点,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社会化包装业务的经营规模。
自裕豐纸业及株洲福瑞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公司加快与其搭建符合集团一体化管理需求的管理模式和信息化体系,与集团总部及当地原有的生产基地形成良好的联动机制,并逐步通过产业链体系的支持、管理人员的委派,优化其管理架构,提升经营效益。报告期内,裕豐纸业主要从事瓦楞纸板、纸箱的生产与销售,涉及电子产品包装、酒包装、医药包装等多个领域,为申仁包装、虎彩包装等企业提供外包装箱加工服务;株洲福瑞主要从事医药包装和其他社会化包装业务,报告期内为千金湘江药业、时代阳光药业、方盛制药、迪诺制药、金沙药业等区域性知名企业提供包装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包装业务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28,045.42万元,同比增长105.44%;公司其他包装业务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11,360.31万元,同比增长40.87%,营收规模实现快速增长。
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PET基膜业务加快科技创新和产品结构升级,重点研发高附加值产品,实现差异化产品批量销售。2020年度鑫瑞科技累计销售差异化基膜产品约1,695.58吨,较去年同期增加1,312.59吨,同比增长342.72%,已初步完成基膜产品结构的转型升级,为后续业务板块经营绩效的提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基膜业务报告期内合计实现对外销售收入人民币13,011.27万元。
鑫瑞科技对窗膜、漆面保护膜的细分产品重新梳理定位,以品质和研发建立核心竞争力,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加大销售推广。不断优化产品设计、工艺材料、生产过程、人工效率等各个方面,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降低成本。2020年度鑫瑞科技窗膜、漆面保护膜等功能膜产品累计实现对外销售收入人民币5,154.2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030.46万元,同比增长65.00%。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膜业务布局,鑫瑞科技与江苏百瑞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汕头市鑫瑞奇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并于2020年7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其中鑫瑞科技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持有鑫瑞奇诺70%的股权。目前,鑫瑞奇诺正积极开展客户对接送样、产品开发测试、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鑫瑞奇诺主营的PVA涂布高阻隔膜产品对于氧气、二氧化碳、氮气及氢气等气体具有优秀的阻隔性,有利于塑料软包装行业向单一材质转型升级,加快实现可回收,减少塑料污染。PVA涂布高阻隔膜亦可替代进口EVOH共挤高阻隔膜,在为客户降低生产成本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本次合作将充分发挥合资双方的资源优势,依托潮汕、珠三角、福建等软包装产业集聚区,加快新型高阻隔膜包装产品的开发及推广,迅速切入软塑包装领域的国内和国际市场,打造高端阻隔膜材料应用的行业标杆。
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在澳洲地区的蔓延及进一步加剧,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尼平河乳业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也造成不利影响,且面临由此带来原材料成本上涨、进口运输受限等诸多困难。在此背景下,尼平河乳业严格落实控成本、调结构的经营方针,澳洲工厂安装并调试了ESL全自动罐装设备、乳脂分离器等设备,提升工厂生产效率、缩减人工成本及原材料成本,通过调整劳动力配置与产品结构、完善生产工作机制等多项措施,促进澳洲工厂产能与当地销售业务的有序恢复。
尼平河乳业致力于高附加值乳制品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相关业务,报告期内,成功推出了适合中国人体质的零乳糖牛奶系列产品,并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布局植物蛋白饮料的研发和加工。经过前期的探索,尼平河乳业已构建成熟的高端代工业务模式,具备为客户提供集研发、代工生产、物流配送在内完整供应链服务的能力。
国内市场开发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峰佳品主要负责“尼平河”和“爱视小爱浆”两个品牌在中国市场的品牌运营和市场销售。报告期内,“尼平河”品牌进口乳制品完成了各系列产品的包装升级,品牌旗下的零乳糖牛奶全面上市,2020年4月尼平河品牌荣获世界食品品质品鉴大会蒙特奖银奖。“爱视小爱浆”品牌营养酸奶饮品的产品开发和供应链体系的全面升级,打造国潮新式酸奶饮品。
渠道建设方面,东峰佳品线万家,线上电商渠道不断开拓深入,已开发包括京东超市、苏宁超市、天猫超市在内的B2B渠道,以及包括天猫旗舰店、京东旗舰店、微商城、小红书旗舰店在内的B2C渠道;东峰佳品全面发力新零售渠道,通过专业机构和自建运营团队,利用抖音、视频、直播等形式在新零售、新社群进行了全新的布局,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销售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与天图投资及相关方共同投资设立的消费投资基金进一步拓展投资项目,中小微基金新增投资“左点”、“东方制造”、“花知晓”、“青颜子”等投资项目。
随着新兴人口消费习惯的变迁,消费投资基金已经投资的“奈雪的茶”、“茶颜悦色”、“Wonderlab”、“三顿半咖啡”、“钟薛高”、“百果园”、“笑果文化”等新消费、新零售、新娱乐项目迅速成长为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截止目前,奈雪的茶控股有限公司已经申报港交所上市。
截止报告期末,成都基金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其中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1.5亿元,出资比例为50%,该基金累计对外投资约人民币2.63亿元,公司所持有的成都基金投资份额估值约为3.88亿元;中小微基金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其中公司通过深圳基金持有的中小微基金出资额为人民币2.5亿元,间接出资比例为20.83%,该基金累计对外投资约人民币9.91亿元,公司所间接持有的中小微基金投资份额估值约为3.22亿元。
公司联营企业绿馨电子是公司投资电子烟以及新型烟草制品等相关业务的主要实施主体及平台。绿馨电子主要产品包括低温加热不燃烧雾化器和本草加热不燃烧制品,主要品牌有绿馨电子全资子公司深圳佳品健怡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FreeM品牌和参股公司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CIGOO品牌印刷厂家联系方式。
绿馨电子全资子公司深圳佳品健怡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FreeM品牌低温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制品已成功投入线下销售,截止报告期末,佳品健怡累积申请专利21项(含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5项),获得授权专利14项,包含全自动烟具专利、预成型的纸管烟专利、全自动装填与封口设备专利,涵盖烟弹、烟具、工艺等全产业链领域。佳品健怡还积极与在该领域具有突出知识产权和技术优势的企业合作,依托知识产权和技术储备优势,承接了多家省级中烟公司新型烟草产品的研发设计委托,与中烟系统的合作项目已涵盖颗粒技术、纸管技术、降温技术、加热雾化器具研发和海外市场推广等各个方面。
绿馨电子持有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份。云南喜科自成立以来,在非烟草低温加热不燃烧领域迅速发展,构建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全产业链贯通的低温加热不燃烧制品生产平台。云南喜科拥有多名资深新型烟草科研专家,技术团队在基础研究、产品开发、标准制定等方面均属行业领先水平,不断完善在低温加热不燃烧领域的专利保护体系,已经在国内、美、日、韩,欧盟、港澳台等国内外10多个国家和地区申请了专利保护。报告期内,云南喜科生产的CIGOO品牌低温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复购率均持续增长。2021年2月份绿馨电子与持有云南喜科51%股权的控股股东云南恒罡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双方决定共同对云南喜科进行增资人民币6,000万元,股权比例维持不变。增资资金主要用于加大销售渠道建设、品牌运营、知识产权保护投入等方面,以助于云南喜科进一步丰富产品种类及开拓市场,继续保持高速增长趋势。
绿馨电子持有深圳美众联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美众联主要为国外客户提供雾化电子烟装置与工业雾化器具的研发生产,报告期内,美众联在技术方面进行突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5件,发明专利3件。配合多家海外品牌客户进行了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的PMTA(全称Premarket Tobacco Application,即烟草上市前申请)申请,并承接了省级中烟公司雾化电子烟的技术研发。美众联的代工业务取得较大的进展,相关产品已经在海外市场进行推广和销售。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工作,2020年度公司对技术研发工作进行了系统性的整合,进一步加大在技术研发领域的投入:
公司于报告期内对集团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成立集团技术研发中心,下设数字印刷中心、智能制造中心、新型材料与智能包装中心及项目管理中心,分别聚焦数字印刷油墨及相应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生产智能改造、工艺标准建立、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高阻隔/可降解新型材料与产品的研发、包装智能化研究等重点领域。
研发中心根据研发计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在数字印刷方面,开展了UV喷墨油墨配方及研磨工艺的研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在智能制造方面,在汕头总部部分厂区启动了智能立体库的引进工作,推进WMS、QMS、大屏显示系统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生产工序的智能化水平。
公司于2020年3月与联营企业天威新材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喷墨墨水研发与制造、包装与标签领域数码喷印创新应用、数码喷墨承印物新材料研发等相关领域开展合作。本次合作也将对公司提升在数码印刷材料(含墨水与承印物)及相应数码印刷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工艺方面的技术竞争力带来积极的影响。
公司于2020年7月成立无锡创新研究院,结合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在专业领域的深刻造诣,持续关注印刷包装行业的技术发展路径与行业前沿技术,通过对行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并与江南大学在大包装以及新型材料方面进行广泛深入的共同研究与合作,从而进一步提升集团内部的技术研发实力,实现技术引领、技术带动的示范性效应。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共新增申请包括智能制造、数码印刷、防伪印刷、医药包装、环保技术等方面在内的专利合计116项,其中发明专利36项、实用新型专利78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计申请专利693项,其中发明专利239项、实用新型专利429项、外观设计专利25项。累计获得授权专利480项,其中发明专利85项、实用新型专利373项、外观专利22项。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5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24项。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拥有全资、控股子公司20家、参股公司8家,以及与天图投资及相关方共同发起设立的“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天图东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两个消费投资基金。
报告期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凯文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对其全资子公司可逸智膜实施整体吸收合并,上述吸收合并的相关手续均已完成;此外,基于经营规划的相关安排,公司已完成控股子公司东风柏客及忆云互网通的注销手续。
鉴于公司参股公司汇天小贷经营的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关联性不强,为进一步集中资源与精力,夯实主业发展,同时加快推进“大包装与大消费产业双轮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对原持有的汇天小贷19%股权的转让手续。
基于公司联营企业上海旌玮的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经上海旌玮股东协商一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已将持有的上海旌玮28%股权转让给上海旌玮其他股东并完成相关的转让手续。
上述组织架构的调整,有利于进一步聚焦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优化集团管理模式,节约经营成本并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并依据上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具体影响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五.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受控制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惠平主持。
1、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客观线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1]453号《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7,480,699.20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584,319,398.37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公司应当提取净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故本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584,319,398.37元的10%提取计58,431,939.84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58,967,207.21元及因公司本年吸收合并广东凯文印刷有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规定转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1,030,565.29元,减去已分配2019年度现金股利200,160,000.00元,本年度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915,725,231.03元。
公司2020年度拟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4,406,809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400,322,042.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515,403,188.3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
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6月30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东凯文印刷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凯文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凯文”)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广东凯文于2020年12月取得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及《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公司于2020年12月取得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及变更登记后的《营业执照》,本次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东凯文的事项已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原合并报表层面对广东凯文的商誉转移至公司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拟对公司母公司原对广东凯文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于2016年7月收购广东凯文(收购时广东凯文公司名称为“汕头保税区金光实业有限公司”)75%股权,广东凯文自2016年7月3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公司对收购广东凯文75%股权所支付的股权收购对价款大于购买日取得的广东凯文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232,432,280.83元确认为商誉。
根据广东凯文2020年末原两大主要客户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昆明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招投标结果,广东凯文原对上述两大主要客户服务的产品的投标均未按预期中标;此外,2020年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广东凯文原在东南亚等市场的出口业务由于客户工厂生产经营受到影响,2020年出口收入实现情况未及预期且在今后难以完全恢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故公司原收购广东凯文形成的商誉现已存在减值迹象。
公司基于上述原因及期末财务报表判断,原广东凯文资产组组合所对应的业务在未来主营业务及盈利能力将出现下滑,未来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明显低于预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在2020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基于谨慎性原则,聘请了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原广东凯文商誉和相关资产组组合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估值。
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原广东凯文印刷有限公司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1)第1017号),公司(原广东凯文)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为82,035,160.39元(包含商誉),采用收益法评估后其可收回价值为22,000,000.00元。公司于2016年7月确认对收购广东凯文75%股权所形成的商誉232,432,280.83元,截至2020年末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为188,807,414.88元,由此计算,公司母公司当期应计提公司收购原广东凯文75%股权所对应的商誉减值准备43,624,865.95元。
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公司母公司拟于报告期末2020年12月31日,对上述持有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鉴于公司原合并报表层面对广东凯文的商誉转移至公司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均为相应减少当期利润总额43,624,865.95元,减少当期净利润43,624,865.95元。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经济往来,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晓佳、王培玉、李治军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此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晓佳先生、黄晓鹏先生、王培玉先生、李治军先生、陆维强先生需回避表决。
经营范围:制版印刷(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场地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49%股权
经营范围:纸制品、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环保包装制品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包装方案设计;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印刷品印刷(出版物印刷除外);广告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零配件、汽车用品、建筑材料;汽车美容;建筑装饰工程;建筑窗膜、建筑节能材料的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从事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汽车用品、新型膜材料、汽车配件、汽车装饰品、建筑材料的销售,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节能设备的安装、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与上海旌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旌玮”)股东郑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上海旌玮28%股权转让给郑意,并于2021年2月24日在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郑意于2021年2月28日支付了股权转让对价款。因此,自2021年3月1日起,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再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该公司不再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合营企业,深圳天图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本公司对其共同控制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合营企业,深圳天图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本公司对其共同控制
经营范围:烟草制品包装物的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木质包装品、工艺品的加工、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2013年3月15日为内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炳文全资控股的企业,黄炳文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晓鹏控股的企业,黄晓鹏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电子产品、生物制品、新型烟草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电子商务;电子产品及配件、生物制品及辅料、新型烟草制品及配件的研发和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及配件、生物制品及辅料、新型烟草制品及配件的生产。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40%股权
1、公司与广西真龙的关联交易: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产品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协商拟定。供方向需方供应的产品价格应不低于供方向其他任何企业单位供应的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也不高于双方在商定价格时,需方在市场上可得到的同类产品的价格。
2、公司与真龙天瑞的关联交易: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产品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协商拟定。供方向需方供应的产品价格应不低于供方向其他任何企业单位供应的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也不高于双方在商定价格时,需方在市场上可得到的同类产品的价格。
3、公司与汕头东风智能包装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劳务提供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
4、公司与汕头鑫瑞雅斯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产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
5、公司与上海旌玮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产品交易价格及接受销售售后服务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
6、公司与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提供管理服务费收入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按行业通行标准,以《合伙协议》确定。
7、公司与深圳天图东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提供管理服务费收入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按行业通行标准,以《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确定。
8、公司与安徽三联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
9、公司与俊通投资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租赁价格以香港美联测量师行出具的《物业估价报告》为基础,参考同类或类似的物业租赁案例,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10、公司与Eastern & LG Holding Pty Ltd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租赁价格参考同类或类似的物业租赁案例,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11、公司与深圳佳品健怡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
1、公司与广西线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公司与广西真龙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本公司及广西真龙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双方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并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与线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公司与真龙天瑞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本公司及真龙天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双方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并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与汕头东风智能包装的关联交易:公司委托汕头东风智能包装提供贴盒产品加工劳务,2021年度贴盒产品加工劳务关联交易预计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公司与汕头东风智能包装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市场委托加工行为,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提供劳务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4、公司与汕头鑫瑞雅斯的关联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科技”)向汕头鑫瑞雅斯销售“SOV”品牌系列窗膜产品,2021年度销售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鑫瑞科技与汕头鑫瑞雅斯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市场商业销售行为,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5、公司与上海旌玮的关联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向上海旌玮销售“能膜”品牌系列窗膜产品,2021年度销售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鑫瑞科技与上海旌玮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市场商业销售行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交易及服务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6、公司与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提供管理服务费收入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以《合伙协议》相关条款确定。
7、公司与深圳天图东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提供管理服务费收入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以《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相关条款确定。
8、公司与安徽三联的关联交易: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公司与安徽三联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本公司及安徽三联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9、公司与俊通投资的关联交易:2021年度关联租赁预计额,系根据全资子公司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与俊通投资于2020年11月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租用期限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止)约定的月租额港币13.30万元进行估算。该关联租赁交易可满足全资子公司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10、公司与Eastern & LG Holding Pty Ltd的关联交易:2021年度关联租金预计额,系根据控股子公司Nepean River Dairy Pty Limited与Eastern & LG Holding Pty Ltd签署的厂房租赁协议(租赁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约定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进行估算。该关联租赁交易能够满足控股子公司Nepean River Dairy Pty Limited的业务发展需要,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11、公司与深圳佳品健怡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向深圳佳品健怡销售电子烟包装印刷品,2021年度销售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公司与深圳佳品健怡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市场商业销售行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17:30前将所关注的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集团总裁王培玉先生,公司董事、集团财务总监李治军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刘伟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17:30前将所关注的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cn,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2日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股份”“公司”或“发行人”)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东风股份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20年1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现就2020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东风股份自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至本报告出具日之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审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合法合规;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确信其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东风股份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的如下事项:
1、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50%以上资产或者主营业务发生重组,且未在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披露;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占发行人利益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经华泰联合证券现场检查,发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如下事项:
1、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2、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4、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章页)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3日以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4月10日发出补充通知,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调整。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1]453号《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7,480,699.20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584,319,398.37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公司应当提取净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故本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584,319,398.37元的10%提取计58,431,939.84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58,967,207.21元及因公司本年吸收合并广东凯文印刷有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规定转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1,030,565.29元,减去已分配2019年度现金股利200,160,000.00元,本年度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915,725,231.03元。
公司2020年度拟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4,406,809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400,322,042.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515,403,188.3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
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6月30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及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长黄晓佳先生因同时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已按照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薪资制度领取相应的职务薪酬,不在公司领取额外董事薪酬;
董事、集团总裁王培玉先生,董事、集团财务总监李治军先生,董事、集团副总裁谢名优先生均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原董事廖志敏先生(已于公司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后离任)亦担任公司本部工艺质量总监,均已在公司领取相应的职务薪酬,上述董事不在公司领取额外董事薪酬;
董事长黄晓佳先生因同时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已按照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薪资制度领取相应的职务薪酬,不在公司领取额外董事薪酬;
董事、集团总裁王培玉先生,董事、集团财务总监李治军先生,董事、集团副总裁谢名优先生均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在公司领取相应的职务薪酬,上述三位董事不在公司领取额外董事薪酬;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及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勤勉尽职与绩效考核原则,确认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为:
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基本薪酬具体为: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其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职的完成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其继续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确认支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1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1.80万元(含税)。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的审计工作量情况议定其审计费用。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内容,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调整,公司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内容,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调整,公司拟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内容,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调整,公司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议案》;
1、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科技”)自身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作为母公司担负集团资金统筹、増信子公司职能,且公司及鑫瑞科技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蔡屋围支行和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的融资授信额度期限均将于2021年6月底到期届满。
提请同意公司及鑫瑞科技两家公司合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分别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各人民币12亿元、5亿元、6亿元及2亿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借款及并购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等,授信期限为两年,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